中小型企業市場推廣基金​

EMF申請資格 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的主要目標對象為中小企,因此其申請的要求和資格: 只要是按照《商業登記條例》(第310 章)在香港登記,並符合由政府訂明的非上市企業

EMF 中小企業市埸推廣基金簡介

EMF 最新消息!!

自 2021 年 4 月 30 日起,「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已擴大資助範圍至涵蓋以本地市場為目標及具規模的展覽會和網上展覽會;以及放寬只限中小企業申請的要求,為期兩年。

中小企業市埸推廣推金(EMF) 旨在向中小企業提供資助:

1. 鼓勵中小企業參與出口推廣活動

2. 協助其擴展香港境外市場

實報實銷:

  • 於出口推廣活動完結後,以實報實銷的形式,就合資格活動開支申請基金資助
  • 申請企業必須要在有關項目完成後的60個曆日內遞交申請

首期撥款暨終期撥款:

  • 於出口推廣活動開始前,就合資格活動開支的預算金額提交首期撥款申請,並於出 口推廣活動完結後,就合資格活動開支的餘下資助額提交相應的終期撥款申請
  • 成功申請首期撥款的企業, 最高可獲75%的初步核准政府資助額 
  • 申請企業必須要在有關項目開展日前45-120個曆日內遞交申請
  • 活動完成日起計的60個曆日內,就首期撥款申請中合資格開支的資助餘額,提交相應的終期撥款申請。

每宗申請只可包括參與一項出口推廣活動的相關開支,最高資助額為申請企業就有關活動繳付的核准開支總費用的50%或10萬元,以較低者為準。

企業申請基金資助的次數不限,然而每家企業所獲的累計資助金額上限為80萬元。

  • 企業須已在香港按照商業登記條例(香港法例第310章)登記。
  • 企業須符合政府訂明的中小企業定義,即如從事製造業而在香港僱用少於100人;及如從事非製造業而在香港僱用少於50人。
  • 在申請基金時,企業須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空殼公司或在香港境外從事主要業務運作的企業,均不會被視為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
  • 如企業以前曾獲基金資助,所獲的累計資助金額不能超過基金規定的累計資助上限。擁有相近商業登記資料(例如業務性質、地址、聯絡電話、股東/董事)的申請企業,會被視為關連企業。就計算累計資助金額上限而言,該些關連企業會被視為單一企業,即該些關連企業所獲的累計資助金額會被合併計算及不能超過累計資助上限。
  • 企業並非申請涉及的出口推廣活動的主辦/協辦機構/服務供應商或與主辦/協辦機構/服務供應商有關連的公司。

企業必須在參與的展銷/展覽會或商貿考察團完結日、刊登廣告的印刷貿易刊物出版日、在電子平台/媒介進行的出口推廣活動的有關合約完結日,或建立/優化申請企業擁有的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的有關項目完成日後的六十個曆日內,以郵遞方式或親身將資助申請送交工貿署「中小企業市場推廣基金」組。申請企業須確保遞交的申請在規定限期內獲工貿署收訖,逾期申請將不獲接納。若以郵遞方式遞交申請,申請企業應將郵遞所涉及的風險和時間計算在內。不論有關出口推廣活動是否在香港舉行,工貿署只按香港曆日表計算時限。若申請的限期日為星期六、日或公眾假期,申請企業須確保其遞交的申請在限期日前的一個工作天獲工貿署收訖,否則申請會被視作逾期申請。


  • 填妥的申請表格。
  • 申請企業的有效商業登記證副本。
  • i) 就無限公。司而言:商業登記冊内申請企業資料的核證本或電子摘錄副本,須在最近兩年内發出;
  •  ii) 就有限公司而言:申請企業最近期的公司註冊處周年申報表(表格NAR1)或法團成立表格(股份有限公司)(表格NNC1)的全份副本。
  • 代表申請企業簽署申請表格人士的有效香港身份證或護照副本。
  • 繳付各項申報資助的開支的收據正本和一份副本,以及相關發票、報價單及合同等的副本(須能顯示發出機構的詳細聯絡資料),收據上顯示的付款人名稱與申請企業名稱必須完全相同。


  • 以實體形式或網上舉辦的香港境外商貿考察
  • 香港境外展銷/展覽會
  • 以香港境外市場或以本地市埸為主要對象的本地展覽會和網上展覽會 
  • 在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貿易刊物上刊登廣告
  • 通過電子平台/媒介進行以香港境外市埸為主要對象的出口推廣活動(刊登廣 告、關鍵字搜尋、上載產品資料、建立或優化網上商店、參與虛擬展覽會等)
  • 建立或優化以香港境外市場為主要對象的公司網站/流動應用程式作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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